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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稅務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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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局提醒商辦大樓房屋供住家使用仍應符合都計法規

日前有民眾詢問商辦大樓房屋可否申請改按住家用稅率課稅?基隆市稅務局表示,房屋稅係依房屋使用情形課徵,商業用房屋若作為住宅使用,仍可申請按住家用稅率核課,惟可能違反都市計畫法規,提醒民眾應先瞭解自己房地的使用分區,以免遭罰因小失大。

稅務局進一步說明,依房屋稅條例規定,房屋稅是以房屋價值與實際使用情形按所適用稅率課徵,民眾所有商辦大樓作為住宅使用,依稅法仍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使用情形變更;另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不得作為住宅使用地區,如違反規定,將及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處以6至3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止使用。是類房屋謄本登記用途若為「店舖」、「一般事務所」或「辦公室」即非供作一般住宅使用,如改作其他使用,可能會有違反都市計畫法規定的問題。不可不慎。

相關都市計畫法疑問可洽(02)24201122轉市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承辦人員;如有稅務問題,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-306969,或(02)24331888分機303至317,將有專人您服務解答。

新聞稿連絡人:吳國隆

連絡電話:2433-1888轉322

  • 發布日期:2025/01/10
  • 發布單位:房屋稅科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 2025/01/10
  • 點閱次數:1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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