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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講習服務
受理企業機關團體租稅講習作業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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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 |
為擴大地方稅租稅宣導,主動服務納稅義務人,提供正確納稅及節稅觀念,開放企業機關團體提出租稅講習申請,以增加學習租稅之管道。 |
受理對象 |
本市各機關、團體、社區、學校。(基於成本效益,每場15人以上始受理) |
申請方式 |
申請單位填寫申請表,利用網路、傳真或親自交付本局1樓全功能服務櫃臺提出申請。申請單位應於預定講習日2週以前提出申請。 |
講師 |
申請單位若因個別需求,請敘明由本局協助安排。 |
注意事項 |
一、講習場地可由申請企業、機關、團體等單位準備或由本局安排。 |
- 發布日期:2025/02/21
- 發布單位:納稅服務科
- 最後更新時間: 2025/02/21
- 點閱次數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