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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編制與職掌
局長:綜理局務。
副局長:襄理局務。
秘書:綜核文稿。
政風室:辦理政風事項。
會計室: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
人事室: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
房屋稅科:掌理房屋稅、契稅稽徵等事項。
地價稅科:掌理地價稅、田賦稽徵等事項。
土地增值稅科:掌理土地增值稅、印花稅(工程受益費)、新增地方稅稽徵及逃漏稅捐查緝等事項。
使用牌照稅科:掌理使用牌照稅、娛樂稅稽徵等事項。
稅務管理科:掌理欠稅執行、單照管理、違章漏稅、行政救濟、國賠案件及納稅者保護之處理等事項。
財稅資訊科:掌理作業管制、資訊管理、機器操作、系統執行、稅款劃解銷號及退稅等事項。
納稅服務科:掌理納稅服務、稅務法令宣導與教育、研考及其他稅務行政綜合業務等事項。
行政科:辦理文書、檔案、事務、出納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。
- 發布日期:2021/11/10
- 發布單位:納稅服務科
- 最後更新時間: 2022/03/30
- 點閱次數:518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