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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稅務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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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113年重新規定地價累進起點地價為3,458,000元

課徵地價稅之土地,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,每2年應重新規定地價一次。今(113)年又適逢重新規定地價年度,本市地政機關已完成113年公告及申報地價之作業,經計算結果,累進起點地價為3,458,000元,也就是今年土地所有權人的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3,458,000元者,其地價稅按第1級之級距即千分之十稅率徵收,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,適用第2至第6級稅率。

 

基隆市稅務局指出,地價稅係採累進稅率,按個人在同一縣市內應稅土地總地價×適用稅率-累進差額計徵。而累進起點地價,係以全市土地7公畝之平均地價為準,但不包括工業用地、礦業用地、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。本市113年重新規定地價後,累進起點地價為3,458,000元,較111年度累進起點地價3,389,000元,增加69,000元,因此,113年起地價稅將因申報地價及累進起點地價變動而有所增減。

 

民眾對於重新規定地價後,地價稅增減情形有疑慮,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-306969,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
  • 發布日期:2024/01/16
  • 發布單位:地價稅科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 2024/01/16
  • 點閱次數: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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