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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移轉
項次 | 程序 | 辦理地點 | 說明 | 連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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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 索取土地買賣(贈與)移轉契約書 | 地政事務所 | 民眾可就近至地政事務所索取,連絡方式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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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 書寫契約書,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貼印花(按契約總價格1‰繳納印花稅) |
稅務局或郵局 | 民眾可藉由下列管道完成印花稅繳納: | |
3. | 填寫土地增值稅申報書 | 稅務局 | 檢附證件
● 申報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,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,請加附:
●申報私人捐贈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請加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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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 申報土地增值稅 | 稅務局 | 訂立契約日起30日內檢附證件申報土地移轉現值。 | |
5. | 領取繳款書或免稅(不課徵)證明書 | 稅務局 | 核發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或免稅(不課徵)證明書,並查註無欠繳地價稅,網路申報可自行列印繳款書或免稅(不課徵)證明書。 | |
6. | 申報贈與稅(一般買賣者免申報) | 國稅局 | ● 檢附證件:
● 本項申報無跨區服務,民眾須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申報,連絡方式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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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 移轉登記 | 地政事務所 | ● 繳清稅款後檢附相關證件辦理產權移轉,相關證件如下述(供參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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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檢附證件若有疑問,請洽詢地政事務所 |
8. | 實價登錄 | 地政事務所 | 申請登記時一併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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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檢附證件若有疑問,請洽詢地政事務所 |
9. | 地價稅申請自用住宅減免 | 稅務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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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布日期:2025/02/13
- 發布單位:土地增值稅科
- 最後更新時間: 2025/02/13
- 點閱次數:88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