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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稅務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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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面積部分供作非住家使用,應如何計算房屋稅?

基隆市稅務局表示,民眾購入之房屋如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,可向稅務局申請按實際使用面積,分別按住家用及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。但非住家用者,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6分之1。

 

新聞稿連絡人:吳國隆

連絡電話:2433-1888轉322

  • 發布日期:2025/05/20
  • 發布單位:房屋稅科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 2025/05/01
  • 點閱次數: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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