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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市稅務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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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價稅稅額試算

說明:

  • 本表試算之稅額,係依平均地權條例、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地價稅應繳稅額之計算公式試算,僅提供單筆地號簡易試算,若有2筆以上地號且適用累進稅率者,因涉及分攤累進差額故不適用本表。
  • 若有疑義,請電洽地價稅科(02)24331888轉628-637分機。

註:必填欄位, 不能為空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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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區 段、小段 地號
範例:2地號應鍵入00020000、2-1地號應鍵入00020001

地價稅稅額試算

(元/平方公尺)
必填 稅地種類
一般土地平方公尺
自用住宅用地平方公尺
工業用地等平方公尺
公共設施保留地平方公尺

計算公式

基隆市113年重新規定地價累進起點地價為3,458,000元 (每二年調整一次)

稅地種類 計算公式
一般土地 (課稅地價×適用稅率-累進差額)=本年應納地價稅額
第1級:(3,458,000元以下 × 10‰ - 0元) = 本年應納地價稅額
第2級:(3,458,001元~20,748,000元 × 15‰ - 17,290元) = 本年應納地價稅額
第3級:(20,748,001元~38,038,000元 × 25‰ - 224,770元) = 本年應納地價稅額
第4級:(38,038,001元~55,328,000元 × 35‰ - 605,150元) = 本年應納地價稅額
第5級:(55,328,001元~72,618,000元 × 45‰ - 1,158,430元)= 本年應納地價稅額
第6級:(72,618,001元以上 × 55‰ - 1,884,610元)= 本年應納地價稅額
自用住宅用地 課稅地價 × 2‰ = 本年應納地價稅額
工業用地等 課稅地價 × 10‰ = 本年應納地價稅額
公共設施保留地 課稅地價 × 6‰ = 本年應納地價稅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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