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稅
稅目別:國稅減免(所得稅、營業稅、貨物稅、菸酒稅)
損失情形 |
請參閱附表申請書之說明。 |
申報期限 |
災害發生後30日內。 |
檢附證件 |
7天 |
檢附證件 |
請參閱附表申請書之說明。 |
申報地點 |
財政部國稅局基隆分局、信義稽徵所。 |
諮詢窗口專線 |
(1).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:0800-000321轉1 (2).國稅局基隆分局:02-24331900 (3).國稅局信義稽徵所:02-24286511 |
- 發布日期:2024/01/02
- 發布單位:納稅服務科
- 最後更新時間: 2024/10/23
- 點閱次數:57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