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網路申請取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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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於取件前一日中午12時前(不含例假日、國定假日)上網預約完成,取件時間限於次日下午1時30分後,於預定時間(週一至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七時)至總局(安樂路2段162號)門口按壓服務鈴後領取。 |
2、應備證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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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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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親自領取: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。 |
(2) |
委託代領: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,代理人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。 |
(3) |
申請項目為全國財產總歸戶清單查調(債權人查調債務人除外),如申請對象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,另檢附法定代理人身分證、印章。 |
3、其他規定: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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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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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申請逾7天後仍未領取者,予以註銷。 |
(2) |
申請人預約後,1年內超過3次未取件者,取消預約服務資格。 |
(3) |
請填妥下列申請表單內各欄位之詳實資料,如登入資料有誤,請先行修正或按清除重寫鍵後重新登入正確資料;如確認無誤請按確認後寄出鍵。 |